現階段我(wǒ)(wǒ)國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與雙重管理相結合的混合登記管理制度。雙重管理制度是指對社會組織的登記注冊和監督管理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主要特點可以概括爲“歸口登記、雙重負責、分(fēn)級管理”。直接登記制度是指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可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長期以來,我(wǒ)(wǒ)國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實行雙重管理制度。2004年,深圳市成立行業協會服務署,率先推動以行業協會爲突破口的社會組織管理體(tǐ)制改革。2006年底,深圳市試行行業協會由民政部門直接登記的管理制度,由此拉開(kāi)我(wǒ)(wǒ)國社會組織直接登記制度的序幕。2013年3月,十二屆全國人大(dà)一(yī)次會議通過 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提出“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重點培育、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shāng)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成立這四類社會組織,直接向民政部門依法申請登記,不再需要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直接登記制度開(kāi)始從試點探索到全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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