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是指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築物(wù)及其附着物(wù)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所取得的增值額爲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yī)種稅,不包括以繼承、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産的行爲。關于土地增值稅,社會組織享受以下(xià)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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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關于加強和改進社會組織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民發〔2016〕101号),社會組…
根據《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 (中(zhōng)辦發〔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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