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學會設獎後應當在3個月内向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gōng)作辦公室提交以下(xià)報告材料:
(1)設獎報告。報告内容包括獎勵名稱、設獎目的、設獎人、承辦機構、獎勵對象與獎勵周期等基本情況。
(2)《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信息表》。表格可從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gōng)作辦公室網站下(xià)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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